主题:【公车2元杀人】发生事情应该先协商,而不是直接推脱责任!
- 发表于2012-01-12
- 发表于2012-01-12
- 发表于2012-01-12
- 发表于2012-01-12
那两朋友也遭害了。
- 发表于2012-01-12
杀人犯长什么样的,江西老、
- 发表于2012-01-12
坐公车绝对不能向后面乘客找零。切记。
- 发表于2012-01-13
这样的公交公司的车谁还敢坐啊,10万块买条人命,司机以后会不会更猖狂啊。
- 发表于2012-01-13
那个李刚可怜的孩子将来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啊···
- 发表于2012-01-13
强烈抗议公交公司不付责任的态度····
求真相,求真相。太气人了,上个公交也能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