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车2元杀人】发生事情应该先协商,而不是直接推脱责任!

发表于2012-01-12
发表于2012-01-12

求真相,求真相。太气人了,上个公交也能死人。

发表于2012-01-12
发表于2012-01-12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2-1-12 13:34:14写道:原帖
推脱吧推吧。一个公交车司机不值班没事去坐公车干嘛。还随时带家伙,。真是无法无天啊。不整治真是黑暗啊
 
 我也是这样想的。。没事去坐公车干嘛、
发表于2012-01-12
那两朋友也遭害了。
发表于2012-01-12

杀人犯长什么样的,江西老、

发表于2012-01-12
坐公车绝对不能向后面乘客找零。切记。
发表于2012-01-13

这样的公交公司的车谁还敢坐啊,10万块买条人命,司机以后会不会更猖狂啊。

发表于2012-01-13
那个李刚可怜的孩子将来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啊···

发表于2012-01-13
强烈抗议公交公司不付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