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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偷偷钱失足掉死鸟 父母竟索赔67万

发表于2012-04-26
 “我儿子既然进了他家,他当然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而且,儿子是被那一声‘小偷’的大喊声吓到,才掉下楼的!”面对儿子行窃后失足坠亡的局面,一对老父母提起诉讼,向失窃者索赔总计67万余元。近日,宁波江北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前些天,家住江北的李先生突然被人告了,而让他站上被告席的缘故,却是他根本没有想到的。


原告陈某夫妻是因为发生在2010年间的一桩意外起诉李先生的。老陈夫妻俩提出,2010年9月的一天,他们的儿子小陈来到李先生家中,不知何故从其家里坠落,次日中午,老夫妻收到派出所通知,告知其子已经身亡。老两口称,到派出所询问具体情况时,他们才得知儿子是从被告李先生家中坠落的,而警方对此的结论为高空坠落,意外死亡,不予立案。但是,老两口认为,儿子进入被告家,被告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但被告疏于履行这一义务,为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老两口希望法院判令李先生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70168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偷钱还有理了啊,那贼进到你家了,你不喊贼,难道喊亲爱的啊。看来你儿子也是受你的影响,上梁不正下梁歪,高!社会到底怎么了,贼的反而比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有理了,我看法院怎么判。你儿子失足掉下去那是没有用,贼做到那样也是灰常的失败!

发表于2012-04-26
好失败
发表于2012-04-26
好搞笑
发表于2012-04-26
好倒霉啊
发表于2012-04-26

什么世道啊

发表于2012-04-26
哇 可以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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