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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何日欢度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发表于2012-03-15
又到“3·15”,维权成为社会热点。年复一年,维权事件却愈演愈烈。其实,每年的3月15日不能只等同于维权日,它还是一个节日,谓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道理,节日都是可以并且需要欢度的,但“3·15”似乎是个例外。这个属于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看上去也好像不受外国人待见,倒成了中国人的“独享”,我们一年比一年重视这个节日,每年央视“3·15晚会”的收视率上扬就是一个例证。
如果作为节日,我们关心的是,何日可以欢度这个节日?而不要让“3·15”成为消费者的血泪日。现在,每年的这一天是消费者和商家短兵相接之日,消费者集中控诉自己上当受骗的经历;企业则高度戒备,千方百计避免自己被当作典型曝光天下。

据说美国人中很少有人知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美国又是世界上第一个地方性和全国性消费者协会的诞生地,美国商家信奉“不要把消费者当傻瓜愚弄,他(或她)应是你心目中的另一半,不要蔑视他的才智”。这样的经营理念再加上健全的法律法规约束,使得美国商家不敢随便忽悠消费者,而是视消费者为“上帝”,因此美国消费者早已不清楚“3·15”这回事。

这就回到市场经济的本质。现代市场经济不是普通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责权关系明确的法治经济,这种法治本身包括信用、诚信,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是商家的基本准则。而我们目前的市场环境尚处在“革命式维权”阶段,由消费者发起,号召其他消费者联合起来,以此攻破商家的防线,建立一种消费新秩序。

成熟的市场环境应该是一个相反的“反应堆”,国际消费者联盟早就为消费者确定了下列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教育权、结社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尊重这些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当更加具有经济学价值。这样,到了每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消费者之间分享的都是快乐消费、感动消费的经历,而央视“3·15晚会”也就成了表彰的大会,发布优质消费排行榜的大会,致使那些上市企业股价上扬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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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欢度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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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可怜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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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欢度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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