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三个“二房东”两个月作案十次骗走22万租金

发表于2012-02-21
每年春节过后是租房高峰期,急着找房的租客们也许没想到,他们会成为骗子作案目标。
杭州拱墅区检察院,近日对一个三人诈骗团伙提起公诉。范某、谢某、陈某三人,两个月间疯狂作案10起,涉案金额超过22万元。逃亡一年多以后,直到去年底,他们才被抓获归案。
第一次租房
就被骗走房租两万六
范某、谢某、陈某3人作案方式其实很简单,他们先是与真房东签协议,以预交两个月租金方式租下房,然后伪造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再通过中介或网上寻找租客,乘机骗取租金。
“怎么会有两个房东呢?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啊?我的两万多房租就这么没了。”23岁的小姜第一次租房就遇上了骗局。
2010年6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姜正在找合适的房源,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位于城北的一居室,于是在中介的陪同下,与自称房东的“方先生”面谈。
见面后,“方先生”表示,因为自己要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一年,所以急于把房子出租,而自己工作又很忙,平常没时间回杭州,所以希望小姜能一次性付给他一年的房租。
见小姜有些犹豫,“方先生”于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给小姜看。在看到这两样“证明”后,小姜这才放心的和“方先生”签了合同,付给了他两万六千多元的租金。
哪知几天后,正当小姜搬家入住时,真正的房东周先生来了,周先生称他的房子是租给了“方先生”。
仔细一核对,小姜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那个“方先生”根本就不是房东,而是前不久向周先生租房的一个租客,小姜于是报了案。
签订假合同,疯狂骗取租金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承租人租金的方式,在杭州上城、下城、江干、拱墅等地流窜作案的小型犯罪团伙。团伙成员有范某、谢某和陈某三人。
此三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与各名被害人见面签订租赁协议,另两人负责证件的伪造。他们从真房东手里把房子租到手,也用的是假身份证。在小姜被骗一案中出现的“方先生”,就是陈某。
在2010年五六两个月间,犯罪嫌疑人范某、谢某、陈某采用此方式疯狂作案,共诈骗十次,获得诈骗金额高达22万多元后携款潜逃,于去年12月归案。
检察官昨日提醒说,3到6月份是房屋租赁的高峰季,许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都会在这几个月忙着找房子住,而房屋租赁市场的火热,以及租客相关法制意识的淡薄,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骗走了租客们的租金。
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根据《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只有这样,才可以有效防止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上当受骗。
发表于2012-02-21
中介还这样被骗啊。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