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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生儿出生第一澡PP被烫伤 医院承认过错

发表于2012-03-20
深圳龙岗区坂田雪象医院一名护士为刚出生一天的小孩洗澡时不试水温,造成宝宝烫伤。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为烫伤面积7%烫伤级别2—3级。目前,该护士已被停职,院方也承认过错,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护士刚毕业尚无护士证


程女士告诉记者,在护士提交的书面材料中提到,当时的水温是43她表示不敢相信,因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说43是不可能烫成这样。


那么,该护士是否有相应的从业资质?


在给婴儿洗澡时是否试过水温?张主任表示:肯定是试过,但这个水温偏高,给婴儿洗一般不能高于40所以43就烫成这么严重。张主任表示,时间过去太久,他记不清楚护士叫什么名字。因该护士刚从广东省医学院毕业一年,还是一名助理护士,没有护士证,按照广东省护士管理条例,从事医疗常规的护士工作必须要有护士证,但给婴儿洗澡不属于医疗常规范围,不需要护士证,助理护士也能做。

被烫伤的患儿睡觉只能侧身睡

不是护士的事情也能做,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的纰漏,这样的回答很不负责任。我们是信任医院才把孩子放在医院的,但是却总是出现这么多的意外,医院是不是应该审查自己,好好反省啦!我们真的看不起病啦,说黑诊所黑,我看医院更黑,更坑,挂着羊头卖狗肉!

发表于2012-03-20
医院承认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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