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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旧城新政 汕头三旧改造各种优惠政策频出

发表于2015-12-17

“三旧”改造指的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重要措施。“三旧”改造的开展,主要是在城市改造以及现有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而践行的一种新举措。汕头的“三旧”改造模式在结合本土历史地域特点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改造模式。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三旧”改造工作


2012年6月7日汕头市政府颁布出台了《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红头文件(汕府(201275号))。在该工作意见中,汕头市政府从供地政策、地价、税费等方面给予了优惠和扶持,进而降低了三旧改造的成本,吸纳社会资金,从而实现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的全面进行。推行的工作意见中,优惠政策主要是:


1、属国有建设用地的,补交地价款标准由原按两个价差的60%计收降为按两个价差的40%计收;
2、属完善征收手续后出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用地单位的,补交地价款标准由原按新规划条件市场评估价40%降为按30%计收

3、属农村集体组织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完善征收手续情形)与有关单位合建涉及转让的情形,补交地价款标准由按原新规划条件下市场评估价15%降为按10%计收;
4、属农村集体组织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与有关单位合建涉及转让的情形,原已按地价管理规定缴交5%地价款或“两费”10%的,补交地价款标准由原按新规划条件下市场评估价10%降为按5%计收;同时意见明确指出确保2012年底前完成“三旧”改造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配套廉租住房比例,属于政府主导的改造项目(危旧住房改造项目除外),按可建面积的2%配套;其余商品房项目均按可建面积1%比例配套廉租房;建立简捷的审批程序,将“三旧”改造项目的报建纳入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

 

汕头大体沿袭佛山“三旧”改造模式
汕头市自2010年开始进行了“三旧“改造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进展。而在目前,汕头市“三旧”改造的模式主要为“政府收购储备、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收购相邻地块集中改造”这三种模式,大体上沿袭了佛山“三旧”改造的模式。


同时,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三旧”改造项目,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三旧”改造项目的原有用地主体与其他者通过合作合资的方式实施改造。

在改造过程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入手,出台“三旧”改造政策配套文件,解决“三旧”改造中涉及的项目申报他审批、土地归宗登记、补交地价、协议出让、土地分配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完善历史用地等政策问题,完成了一系列的基础工作,推动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或选择改造示范点 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目前汕头完成改造项目65个,改造用地面积1337亩,改造后建成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节约土地687亩,节地率达51%,汕头市“三旧”改造在借鉴其他城市的改造模式的同时,也结合了本身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的“汕头式”改造模式。
在接下来的“三旧”改造规划中,将选择2至3个具有汕头特色的“三旧”改造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进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
或选择旧城西片、乌桥岛、梅溪河沿岸、大洋综合体等政府主导的成片改造项目,树立典型的“三旧”改造点。

 

发表于2015-12-17
我是大舅舅,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旧城新政 汕头三旧改造各种优惠政策频出”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2-17
看不太懂
发表于2015-12-17
现在汕头三旧项目也不少了
发表于2015-12-17
三旧项目现在就香景快可以交房了吧
发表于2015-12-17
现在是市区地很少,所以不得不改三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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