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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坑妻啊!老公欠下14万独自跑路,离婚后妻子还要帮他还钱

发表于2012-04-13
2年前,家住栖霞的张女士的女儿刚刚满月。就在张女士憧憬未来美好的生活时,她的丈夫多日不归,就在她焦急寻找丈夫的时候,债主登门,告诉她丈夫在外面借了14万多元的巨款。晴天霹雳之后,张女士清点家中财产,发现女儿刚刚满月请客的礼金和小孩的金器,全部不翼而飞。张女士生小孩前,已经没有工作,一直靠老公养家,所以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现在老公卷包跑路,又面临债主逼债,张女士又该何去何从?

丈夫跑路,为何要夫债妻还?

丈夫欠了巨款失踪,张女士带着女儿没有收入来源,家里仅有的积蓄还被丈夫卷走。而高利贷债主了解到张女士丈夫卷包跑路的情况后,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女士替丈夫还款14万多元。

张女士无力还款,但是法院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借据,还是判张女士向债主还款14万。张女士向栖霞区司法局法援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张女士并不是借款人,为何法院要判张女士必须还款呢?栖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有共同债务,只要夫妻一方借款是为了共同家庭开支,而另外一方知情,那么这笔借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借款方失踪,夫妻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

张女士遂向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申诉,表示丈夫在自己生小孩后就很少回家,自己对于这笔14万多元的借款并不知情,而且丈夫也没有把这笔钱用于共同家庭开支。希望通过法律援助,不偿还这笔债务。

但是很可惜的是,张女士无法提供对相关借款不知情,以及丈夫借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的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而据债权人透露,张女士的丈夫借这笔钱是为了做生意养家。

由于债权人的举证,法院认定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判决张女士败诉,必须偿还这笔14万多元的债务。

即使离婚,张女士这笔债也逃不掉

丈夫欠巨债跑路2年不归,张女士面对巨额债务,对不负责任的丈夫失去了信心。于是,张女士在法院判决她必须偿还丈夫的债务之后,张女士提出了第二次法律援助申请,向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离婚。通过法律援助,最终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材料,法院判决张女士和丈夫离婚。已经和丈夫离婚的张女士,随后在家中找到前夫向债主汇款的相关证据,加之自己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就继续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停止偿还债务。但是,由于一审确定这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张女士在上诉前,已经和丈夫离婚,但是法院还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原则,判决张女士必须还款。但是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相关还款证明,法院减免了张女士的还款金额,判张女士还款13万元。

律师观点:张女士有权起诉前夫拿回还款

丈夫借了巨债失踪,而法院又判张女士败诉,必须偿还这笔巨额债务,那么张女士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呢?就这个问题,记者请教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

唐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张女士已经和丈夫离婚,但是必须替丈夫偿还过去的债务,一旦她前夫出现,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前夫赔偿自己的损失。”唐律师告诉记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张女士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这笔借款没有用于双方家庭支出,自己对于这笔欠款并不知情,而这笔钱完全被对方用于个人挥霍。如果张女士今后能找到这样的证据,她就有机会在将来为自己讨个公道。当然,张女士这么做还有个前提是她的前夫能现身。”

发表于2012-04-13
坑妻啊
发表于2012-04-13
太贱了什么人啊
发表于2012-04-13
变态啊什么社会
发表于2012-04-13
发表于2012-04-13
支持下
发表于2012-04-13
本来就是起诉的
发表于2012-04-13
这人渣
发表于2012-04-13
坑妻
发表于2012-04-13
这男人是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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